民法典法律知识

微信公众平台侵犯肖像权该如何维权以及肖像权的特点是什么

2022-07-01 17:2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微信公众平台侵犯肖像权的维权方式是先协商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如果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权。肖像权的特点是权利主体为自然人,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等。
微信公众平台侵犯肖像权该如何维权以及肖像权的特点是什么

  一、微信公众平台侵犯肖像权该如何维权

  微信公众平台侵犯肖像权的维权方式如下:

  1.与微信公众号协商处理,当事人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

  2.微信公众号拒不赔偿的,报警处理,可由公安机关给予侵权人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治安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第一千零一十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二、肖像权的特点是什么

  肖像权的主要特点如下: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肖像权也具备一种财产利益。

  3.肖像权还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

  三、肖像权的内容是什么

  肖像权的内容为:

  1.肖像制作权。找法网提醒,是否将形象转化为肖像,决定在肖像权人,没有征得同意或经默认,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制作肖像权人的肖像。同时,肖像权人有权制止他人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

  2.肖像使用权。

  3.肖像拥有权。

  4.肖像维护权。公民在其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对其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时,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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