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

2021-04-23 17:52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名誉权是人格权,法律明文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对于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也作出了具体规定,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具体解答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

  一、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是: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标准是: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其他法律依据

  侵犯名誉权如果构成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有权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三、侵权人拒不执行处罚怎么办

  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人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另外,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中,赔偿涉及到财物赔偿和精神赔偿,对此双方当事人可先协商具体赔偿事项,若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决。

  如果判决出结果后,侵权人拒不执行的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如果对方执意不执行的话,甚至可能会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的法律知识。名誉权受法律保护,法律规定了侵害名誉权处罚标准,名誉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要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文章内容提及知识不够全面,如情况复杂请尽快咨询律师。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