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具体是:
1.肖像制作专有权。肖像的制作是指通过造型艺术将人的外部形象表现出来,并固定在一定物质载体上的过程。通过肖像的制作,公民的外貌形象转化为肖像。公民对自己肖像的制作享受专有权。
2.肖像使用专有权。肖像是固定在一定物质载体之上的,因而肖像一经制作出,便独立于世,可以为人所支配利用。人们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如艺术鉴赏、新闻宣传、工商业经营的需要而使用肖像。尽管肖像的利用价值有普遍的的意义,但享有使用专有权的只能是肖像权人。
3.肖像利益维护权。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其主要内容有: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制作自己的肖像。公民有权禁止他人未经允许使用自己的肖像。找法网提醒您,公民有权禁止他人对自己的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和歪曲。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属于合理使用肖像权的行为有: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侵犯肖像权的损失一般为精神赔偿。法律对侵犯肖像权最高可以赔偿多少钱是没有规定的,要依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