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街拍不算侵犯肖像权,如果当事人强烈要求删除,应当满足当事人要求。如果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当事人的照片发布到网络社区,公众平台,不管是否以盈利为目的,只要当事人主张,都属于侵犯肖像权。法律规定侵犯肖像权,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要求立即改正,并删除照片,并且可以向人民法院发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若已经造成较大影响,并给当事人带来伤害和损失,则需负刑事责任。
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有:
1.侵权人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公开或者使用他人肖像;
2.侵权人擅自丑化、污损他人的肖像;
3.行为人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1.肖像制作权。是否将形象转化为肖像,决定在肖像权人,没有征得同意或经默认,其他任何人都不得制作肖像权人的肖像。找法网提醒您,肖像权人有权制止他人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
2.肖像使用权。即肖像权人有权将肖像有偿或无偿转让与其他人根据约定的用途使用。
3.肖像拥有权。公民可以拥有自己的肖像,可以保存、收藏自己的肖像。
4.肖像维护权。公民在其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或对其肖像进行毁损、玷污、丑化时,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