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

2021-05-10 11: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隐私权侵权包括但不限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有损害结果发生、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等等。其中损害结果并不限于精神痛苦,更多关于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找法网编辑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

  一、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

  隐私权侵权的构成条件如下: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存在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违法行为;有损害结果发生。损害是侵权行为的结果,作为一种事实状态,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财产损失、人格利益受损及精神痛苦,等等。

  二、隐私权侵权行为有哪些

  侵害隐-私权一般有以下几种行为或方式:1.监视。即非法对他人的行踪、住宅、居所等进行监听、监视,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例如,在他人居住的房间内安装监视器等;2.偷窥、私自开拆他人信件或日记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三、隐私权主体有谁

  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自然人拥有理性和情感,需要法律保护其情感安定、维护其人格尊严。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准的权利。

  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法人,法人也会有不欲人知的秘密,一般表现为国防机密、商业秘密等,但是法人的秘密一般属于公共领域的事务,而非个人的人格尊严内容 。

  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隐私权是一种个人利益,自然人死亡后,个人利益会随着本身的物质载体死亡而消亡,但是对死者生前利益的侵害,可能会对死者的亲属及利害关系人造成伤害,甚至对公序良俗也会造成不良影响。因此,确认隐私权的主体不包括死者和保护死者生前隐私并不冲突。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侵犯隐私权的方式也越来越呈现多样化趋势。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侵犯隐私权的构成要件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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