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在网站提交个人信息。这一点是至关重要的,自己的隐私通常是自己无意中泄露出去的,因此不要轻易在网站上提交自己的信息,除了银行网站,著名的电子商务网站之外,其他网站都不要提交自己真实信息。
2、发布文章,三思而后行。在网络上发帖子,写博客,不要因为你的博客访问人数少不会有人注意就写一些自己的隐私信息,一篇文章一旦发布出去,就无法收回来了,文章会被存档、转载、甚至散布到很多你永远都不知道的网站上,而搜索引擎的触角会找到互联网上的任何一个角落,因此,写文章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如果你不希望某些人看到你的文章,那么就不要发布它,因为文章迟早会被别人看到的。
3、使用安全的密码。如果一定要在网络上保存自己的信息(例如电子邮件、私人日记等),那么一定要使用一个安全的密码进行保护,所谓安全的密码,通常情况下是长度多于6位,有字母和数字的不容易被人猜到的密码。
4、个人电脑的安全。自己使用的电脑,要有足够的安全设置,打上最新的操作系统补丁,启用防火墙,安装杀毒软件,不要访问任何钓鱼网站等等,确保个人电脑不被黑客入侵。如果发现有被入侵的异常情况,应该在第一时间内断开网线,然后再进行检测和修复。
1、个人生活自由权。权利主体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他人干预、破坏或支配。
2、情报保密权。个人生活情报,包括所有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诸如身高、体重、女性三围、病历、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家庭、社会关系、爱好、信仰、心理特征等等。权利主体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例如,对公民身体的隐秘部分、日记等不许偷看,未经他人同意不得强制披露其财产状况、社会关系以及其他不为外界知悉传播或公开的私事等。
3、个人通讯秘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传真及谈论的内容加以保密,禁止他人非法窃听或窃取。隐私权制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与**通讯的发达联系在一起的,信息处理及传输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个人通讯的内容可以轻而易举地被窃听或窃取,因而,保障个人通讯的安全已成为隐私权的一项重要内容。
4、个人隐私利用权。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各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如利用个人的生活情报资料撰写自传、利用自身形象或形体供绘画或摄影的需要等。对这些活动不能非法予以干涉,但隐私的利用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例如利用自己身体的隐私部位制作淫秽物品,即应认定为非法利用隐私,从而构成违法行为。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根据实务经验来看,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5、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6、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7、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8、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9、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10、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大家在网上冲浪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保护自身的隐私,要有保护意识。以上内容就是找法网编辑为你整理的关于如何保护网络隐私权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