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提出离婚而女方不同意,说明男女双方对于是否离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男女双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那就只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来解决。在男方提起离婚后,女方不同意离婚的后续实际处理问题,则需要结合男女不同角度来回答。
站在男方的角度,如果男方坚持要离婚,那男方可以准备好起诉资料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需要提供的资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资料、结婚证、户口本。并且需要提供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如果双方有孩子、共同财产,则需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明、存在共同财产的证据以及相应的子女抚养方案、财产分割方案。
站在女方的角度,女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则需要做好应诉准备,主要反驳对方所称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观点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如果在庭审过程中女方愿意同意离婚,我建议女方先做好一个调解方案,对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是否存在财产补偿等事项作出自己愿意接受的方案,以便离婚问题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