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约束取保候审人住酒店,因此一般不会出现取保候审人住酒店被查房的情形。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人必须严格遵守如下的法律强制规定:
第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第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第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第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第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同时,在取保候审期间,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特殊规定中的一项或者多项:
第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第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第三、不得进行特定的活动;
第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因此,如果嫌疑人进入相关部门禁令的酒店,这不是查房这么简单了,反而是会被立即拘留的事实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