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下列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合同的效力取决于其是否具有法律规定的无效的情形。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无效的情形的,合同有效。合同复印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一个证明力的问题,也就是说,合同复印件能不能证明双方签订有如这份复印件记载内容的合同这一事实。如双方均有在合同复印件上按有指模,可推断为双方对合同内容的认可。但根据个案的不同,仍需结合其他案情和证据进行认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