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叶文波。
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盗窃罪不起诉为四种,依次如下:
第一,法定不起诉。结合盗窃罪,可能为: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即未达到盗窃罪量刑起点1000元及以上;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5、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酌定不起诉。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第三,证据不足不起诉。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四,特赦案件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盗窃罪的事实,有重大立功或案件涉及国家重大利益的,经最高检核准,公安机关可以撤销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