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抢劫罪累犯的量刑要根据抢劫罪本身的量刑来确定和衡量。我国《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对于累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的规定,应当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