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32条、第46条规定,一方出轨导致感情破裂或者因出轨构成重婚或者非法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且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司法实践,如因一方过错导致离婚,对于过错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夫妻共同财产。《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故主张对方出轨的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这就要求无过错方有效的搜集和保全过错方出轨证据。但无过错方取证需要注意避免侵犯隐私权:
1、尽量通过正规方式取证,多收集间接证据,如各种聊天记录、公共场合亲密照片、一起旅游开房的合影及记录、村委会、派出所的证据。
2、如知道对方准备或者正在出轨时,尽可能邀请几个愿意出庭作证的人一起前往捉奸,并当场录音录像。
3、对方自行出具的悔过书、村委会、居委会等部门的调解记录等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