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方如果存在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才发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注意需要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第一项规定,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