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案件具有《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结案:
1、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2、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
3、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4、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5、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八条
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按照本规定第十章的规定达成调解、和解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五)作出处理决定后,因执行对象灭失、死亡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执行或者无需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