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调i解书包括的内容一般包括:
1、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以及造成的损失;
2、各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责任;
3、赔偿的具体项目和数额;
4、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5、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6、调解终结日期;
7、各方当事人签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