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为其亲戚借的债如果不是用于家庭需要的,一般属于夫妻个人债务。以下情形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后经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4、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6、双方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其他。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