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后还能够再进行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于解除合同的行为存在纠纷或者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清算存在纠纷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是仲裁的纠纷不可以属于法律规定不得仲裁的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三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七条
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