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后去哪里的监狱由监狱管理局根据情况指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条规定,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条
罪犯收监后,监狱应当通知罪犯家属。通知书应当自收监之日起五日内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