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黄丽榆律师。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工资、奖金;第二、生产、经营的收益;第三、知识产权的收益;第四、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因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通过约定,将本人的婚前财产,如汽车过户到另一方时,这部分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