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和股东属于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公司不对股东个人债务负责,股东也不对公司债务负责。如果股东滥用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严重损害了债权人利益,债权人就有权请求法院责令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此,合同纠纷能否执行股东要看股东对此合同纠纷是否要承担责任。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