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起诉离婚时,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包括另一方与婚外第三人存在的婚外情证据,比如对方的悔过书、保证书、亲密照、开房记录、两人共同生育的子女等;或者另一方家暴家庭成员的证据、医院开具的伤情鉴定、街坊邻居的证人证言等;另一方存在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等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