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在本地没有住房或者现有的住房面积没有达到标准;
2、收入、财产比规定标准低;
3、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在本地稳定就业的年限应当达到规定的要求。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