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去世后,债权会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如果债权人的遗嘱或遗赠中对该债权作了处分,则该债权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如果债权人没有处分该债权,则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债权;如果债务人清偿借款时,还没有开始继承遗产,债务人不知道向谁清偿的,可以提存。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五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第三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