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林俊律师。
格式合同,也指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民法典》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以上就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