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一审程序中败诉,对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起15日内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进入二审程序;如果不上诉或二审判决,一般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还款。
具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的判决、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