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发生工伤后,老板不赔偿怎么办?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
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生效裁决后,用人单位如果拒绝履行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仍然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冻结用人单位对公账户以及其他财产,并且将用人单位以及法定代表人列为失信人名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