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案件中的涉案财产首先由公安机关先行查封、冻结、扣押和追缴。
法院接到移送起诉的卷宗后,由资产处置小组处置,处置方式包括资产确权、变卖、拍卖、实物资产出租、债权人会议、债转股、债务转移、管理人制度、破产清算、变现及兑现等。
涉案财产在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前,其权属不能发生变化,仍然属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所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规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
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