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以及第四百九十七条的规定,如果该霸王合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则属于无效合同:
1、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实;
3、内容违反法律规定;
4、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5、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6、没有履行提示说明义务。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