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可以同时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但是当事人违约的,不可以同时适用违约金条款和定金罚则。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范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