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离婚诉讼,最快三个月审结。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适用简易程序的,一般三个月内审结,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破裂的,准予离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一般需要六个月,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