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公证的手续如下:
1、办理公证前已经签订房屋赠与合同和接受赠与确认书;
2、携带个人身份证、赠与合同、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3、公证机构受理申请,并出具受理申请单;
4、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公证的法律意义;
5、缴纳公证费;
6、按照程序进行公证,出具公证文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公证程序规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公证的事项符合《公证法》、本规则及有关办证规则规定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