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李龙龙。
如果向法院起诉,起诉人可以提交诉讼状、身份证复印件、诉讼费、证据到法院立案大厅办理,之后等待法院通知开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证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六)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
(七)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最后,如果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以上就是我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