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证明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做法如下:
1、离婚诉讼中,对于只有借条的债务,如果债权人不出庭,一方可否认该债务。
2、根据借款时间来否认借款的真实性,从而否认该债务。
3、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
4、在债务为真的情况下,若证实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可主张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