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的特约嘉宾律师:李长春。
给付订金的一方违约,就不能要求退还定金。根据担保法第89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比如在供销合同中通常都会约定,在支付最后一笔余款的时候,用这个定金抵作余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