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结婚后可以单独立户口,立户需满足的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处;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并提供以下材料: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房屋产权证明;到民政局申请房屋明确的住址。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