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打借条还是欠条的选择,选择打借条证明力度要大于欠条。借条能够证明借贷合意的成立、借款的事实存在,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原告提供借条的,原告的举证责任即已完成。欠条的选择,需要证明欠条的形成原因,对于债权债务形成的基础事实,法院要经过审查认定基础事实,审查债权债务合法有效后,才能做出有利于债权人的判决。对于借条的选择,要同时保管好收付款凭证。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