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的程序一般是:1、一方当事人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2、受要约人同意该要约的,可以做出相应的承诺;3、承诺生效的,合同成立。4、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签字、盖章。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