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对第三方享有到期债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一条第一款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以下简称履行通知)。履行通知必须直接送达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