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管辖权的最新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的,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