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担保人的,需要征得债权人的同意。担保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就与债权人之间形成了担保合同关系,未经一方同意的,不可以变更合同的。债权人同意变更担保人的,原担保人退出担保关系,不再对债务承担保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