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要承担的责任是:
1、列席董事会会议,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2、调查公司的经营异常情况;
3、检查公司财务;
4、监督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提出罢免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十五条规定,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五条
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