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买的房子再复婚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后,双方的婚姻关系已经消灭。此时购房行为属于一方以个人身份和个人财产购买,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再婚的,该房产为该方的个人婚前财产,归个人独自所有。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