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王婷婷。关于怀孕期间离婚小孩归谁这个问题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胎儿在未出生前是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而《婚姻法》也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因此,在待胎儿出生以后,双方可以自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胎儿出世后的抚养问题依照《婚姻法》关于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抚养费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