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赠与的房产办理过户的方式:
第一,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第二,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第三,办理公证。
第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第五,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九条的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