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的构成要件为: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
2.侵犯客体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3.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第一款规定,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四条之一第一款
违反劳动管理法规,雇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的,或者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或者在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等危险环境下从事劳动,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