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解的程序:
1、双方协商调解期限的开始日期;
2、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3、到期双方当事人开始调解,调解完成,按照调解的结果处理;调解不成,可以起诉。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