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找法网特邀嘉宾律师:王谆。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集体私分国有资产,负有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构成犯罪;一般分得国有资产的职工不构成犯罪。从数额上,集体私分国有资产,只有数额达到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否则,只能作为一般违法、违纪行为看待。
对于一般滥发奖金实物的行为,只应视为违反国家有关政策的行为。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国有资产,私分非国有资产的不可能构成本罪。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