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4、主观上为故意。
《刑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零九条
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