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行为其法律关系的本质是代理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仲裁法》第二条、《调解法》第二条规定,因代销合同发生纠纷的,合同双方可以:
(1)进行协商;
(2)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调解不成的,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没有仲裁条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