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企业的简要程序如下:
1、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2、履行出资义务并验资;
3、申请工商登记;
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
5、申请税务登记证;
6、办理纳税人认定。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条
企业法人只准使用一个名称。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注册的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核定,经核准登记注册后在规定的范围内享有专用权。
申请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应当在合同、章程审批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企业名称登记。